第40章 芥不到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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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明非此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?

或许许多人觉得他是怂,但这其实是不对的,路明非其实很会读气氛,他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需要自己扮演什么样的角色,只不过因为家庭出身等缘故,他在普通人社会中生活的时候,往往需要扮演一个小丑、一只邋遢的狗。

所以大家才都会觉得他怂。

但路明非本质上只是习惯了随波逐流,硬要说的话他只是缺乏主见,在有意的回避需要他自己主动做出选择的情况罢了。

“你们给我等一下!”

路明非的这句话虽然是喊出来的,但实际也很小声,也就旁边的卡多克听得分明。

“妈的,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?我算是看明白了,这特么是突然快进到我跟玛修结婚了?不是,你又不是不知道,当初那个求婚只是个惩罚游戏的意外啊!”

路明非压低了声音,拽住了卡多克的衣领:

“你丫的肯定将我卖了对吧!?”

“没有,我难道是会将师弟你贱卖出去的人吗?”卡多克义正言辞,“我只是顺手收了一点点黄金罢了。”

路明非冲废柴师兄比了个国际友好手势。

吐槽归吐槽,烂白话归烂白话,但路明非实际上心里更多的是茫然。

他习惯了随波逐流没错。

但结婚这种大事难道可以随便乱来的吗?

倒不是路明非对这桩婚姻不满意啦,毕竟玛修是货真价实的美少女,还是仿佛轻小说女主角的人设,文学少女气质的眼睛娘属性也很和路明非胃口......

这样想的话好像的确没啥问题。

反正路明非是挑不出问题。

但就是......总觉得哪里不对。

会不会太草率了点?

打个比方好吧,假设路明非的故事是一部正在连载的网络小说,故事是从路明非那天打游戏遇上达芬奇开始的,那故事讲到现在死撑也就二十万字不到不是?

从故事的角度来说,显然时间穿越行动开始才是故事的开始,硬要说现在还算是序章部分——

绝了,正常小说男主角别说二十万字不到了,几百万字才结婚甚至到完本都是光棍的都不少,他路衰仔何德何能在序章二十万字不到就结婚了的?

这不仅草率,更让路明非觉得好像这个世界是不可控的,电脑屏幕面前正在打字那个家伙真的是自己琢磨剧情写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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